关键词: 全国招教
第一节 课程概述(上)
【核心考点一】课程类型
(一)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
从课程内容的固有属性来划分,课程可分为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。
1.学科课程(间接经验)
(1)概念:学科课程是指以文化知识为基础,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,从不同的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,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,将所选出来的知识组织为学科的课程类型。
(2)地位:它是最古老,使用范围最为广泛的课程类型;我国古代的“六艺”和“七艺”都是学科课程。夸美纽斯所倡导的“泛智课程”,赫尔巴特根据人的“六种兴趣”设置的课程,斯宾塞根据功利主义原则设置的课程,也都属于学科课程。学科课程的历史悠久,影响深远,既是学校教育的产物,也是科学技术发展与分化的产物。至今,它在课程设置上仍是主流。
(3)学科课程的基本特点:①分科设置②课程内容按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来选择和安排,重视学科内容的内在联系;③强调教师的系统讲授;
2.活动课程(直接经验)
(1)代表人物:杜威
(2)概念:活动课程又叫经验课程,指围绕着学生的需要和兴趣,以活动为组织方式的课程形态,即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。
例:中小学开设的研学旅行属于活动课程;中小学开设的建模、航海等形式的课程属于活动课程。中小学开设的研究性学习是经验课程。
(二)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
1.从课程内容的组织方式来划分,课程可分为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
2.综合课程指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的知识领域,组合两门以上的学科领域而构成的一门学科;
3.根据综合程度可分为:
①相关课程:就是在保留原来学科的独立性基础上,寻找两个或多个学科之间的共同点,使这些学科的教学顺序能够相互照应、相互联系、穿插进行。
如:语文与历史、生物与化学
②融合课程:把有内在联系的学科的内容融合在一起而形成一门新的学科。如:把动物学、植物学、微生物学、生理学、解剖学等融合为生物学。
③广域课程:合并数门相邻学科的教学内容而形成的综合性课程。如:社会研究课综合了历史、地理、经济学、社会学、政治学、法学和人类学等学科相关内容。
④核心课程:以问题为核心,将几门学科结合起来的课程。
(三)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
1.从对学生学习要求的角度来划分,课程可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。
2.必修课与选修课之间具有等价性。
(四)国家课程、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
1.从课程设计、开发和管理主体来看,可将课程分为国家课程、地方课程与校本(学校)课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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